咨询电话: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主营: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

广州花都区离婚协议怎么写咨询信息推荐 精通离婚诉z讼的律师

产品编号:2776491479                    更新时间:2024-06-27 07:22:02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业务热线: 18078803465 ( 张静律师 女士)     
内容:

广州买房时父母转账帮忙,离婚时父母起诉还款可以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借z款还是赠予,则应按借z款处理,夫妻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z高人民z法z院关于人民z法z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婚方借z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z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高男从李母处取得的60万元中有40万元直接转账支付给广州新华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另外20万元其转账支付给吕女,而吕女于得款次日向广州新华建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284456元,吕女未举证证明前述20万元款项的去向,由此足以证明该6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高男、吕女夫妻共有的天河区某街5号2103房。

关于李母与高男之间是否存在借z款关系的问题。李母与高男之间为亲属关系,借z款时未出具债权凭证不违常理,即便上述《借条》及《债权债务确认书》为事后签署,亦不足以说明上述款项系赠与。相反,结合现实情况,长辈亲属在晚辈亲属创业购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资助实属正常,体现其对亲人浓厚的亲情和关爱。但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讲,不能将这种资助理所当然的认定为赠与,这种坐享其成的思想,不能为法律所提倡和司z法裁判所确认。在李母没有明确表示为赠与的情况下,这种资助应视为以帮助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在李母要求高男、吕女偿还的情况下,高男、吕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张静律师解答:以离婚为条件的夫妻财产分配协议须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具体看协议是如何描述的。

   相关案例:婚后,男方、女方经友好协商,约定,1、男、女离婚(或:如果离婚);2、双方婚后所购某房屋归女方所有。协议签订后数月,女方至法z院起诉离婚。

法z院判定:协议系以离婚为目的的财产分割协议,现双方并未至门登记离婚,而是选择诉z讼方式要求离婚,故该协议未生效,共同财产应重新分配。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离婚时一方已有其他子女会影响争抚养权吗?

    律师解答:会影响,在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法z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注意此处的子女,包括与不同人所生的子女。比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就将抚养权判给了没有子女的一方。

法z院认为: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刘某无其他子女,李某有其他子女,且刘某无明显不利于携带抚养小孩的条件,判定婚刘小某由刘某携带抚养为宜。对于抚养权归属,李某认为其虽有其他子女,但并非与刘某所生,故不应适用该规定。因法律并未明确其所称的“其他子女”于与同一人所女,故该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关于抚养费,李某、刘某双方均具有抚养义务,李某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单就李某一方支付的抚养费,已达到2014年广东省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予以支持。由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至刘小某年满18周岁止。

关于探视权,双方同意探视时间为每周一次,一次一天,予以准予。具体时间为每周六上午10:00至次日周日上午10:00,由李某负责接送,刘某1予以配合。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签订协议约定好是假离婚有效吗?

  审判实践中,有当事人为了各种原因(如买房,规避债务等)需要假离婚,为防范“假离婚”的风险,在达成假离婚无效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无效的,不能对抗离婚协议的效力,对离婚产生的风险,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

从离婚登记的形式审查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给。”因而,我国对协议离婚采取形式审查主义,不涉及离婚原因,此是婚姻自由在离婚问题上的体现。只要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在对财产和子女适当处理的离婚协议上签字,即发生离婚的效力。至于当事人离婚的原因,是否是为特定目的而假离婚,则婚姻登记机关无须也不可能查明,因而对离婚效力不产生影响。

从离婚登记的公示公信力来看,离婚登记是法定的公示方式,具有对世效力,基于“禁反言”理论和婚姻秩序的安全和稳定,当事人通谋向婚姻登记机关为离婚的意思表示,一旦登记机关准其离婚,则离婚即为有效,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否则就造成身份关系的不稳定。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加盟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z大权益,欢迎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广州花都区离婚协议怎么写咨询信息推荐 精通离婚诉z讼的律师的详细介绍,产品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如果您对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产品信息感兴趣可以联系供应商或者让供应商主动联系您 ,您也可以查看更多与商务服务相关的产品!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tousu@tz1288.com
  • 张静律师女士 QQ在线咨询1946897801
  • 手机:18078803465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天助网上看到的!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电话:18078803465传真:1807-8803465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如查证属实,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tousu@tz1288.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商盟会员 第8年 商盟实名认证
  • 企业等级:商盟会员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女士 QQ在线咨询1946897801
  •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 联系电话:1807-8803465
  • 公司传真:1807-8803465

企业相关导航

企业百科
企业云铺
按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157         |         网站备案编号:粤ICP备10200857号-23         |         高新技术企业:GR201144200063         |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351号

Copyright © 2006-2024 深圳市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