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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的质押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费多少

产品编号:2778010461                    更新时间:2024-06-30 06: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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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广州合伙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那合伙协议还有效吗?

  张律师解答:有效,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据此而签订的合伙协议的效力,合伙协议只是对合伙人之间的盈亏分配进行的约定,该约定是有效的。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第z一,刘某、麦某、郑某合伙承包经营新丰县黄礤镇李逢兴石料厂,该石料厂与麦某、郑某签订的《承包开采和合作经营破碎合同》虽被认定为无效,但该承包经营合同与刘某、麦某、郑某的合伙关系属于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性质,不能以承包合同无效认定三方的合伙关系无效。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公司股权及合伙类纠纷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提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法律审查服务,股权转让纠纷、公司破产清z算纠纷、合伙入伙退伙纠纷、合伙解散纠纷等公司诉z讼类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如何确定合伙协议纠纷管辖法z院?

律师解答:1、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z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2、法律规定:《民事诉z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z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z法z院管辖。《民事诉z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z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z法z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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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员工代公司签的合同构成表见代理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看合同相对方是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一是要审查员工或代理人的身份、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二是是否有查询公司工商登记等重要信息。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名称都变了,相对人仍然与员工个人签合同,终法z院认定不构成表见代理。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关于黄某该无权代理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问题。黄某杨某签署该《销售合作协议书》时,璞某公司已由原“德某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名称。即便黄某杨某出示了《委托书》,该《委托书》上的委托权限是进行招商、销售、运营,该授权权限范围并不明确,且没有包括代为签署合同的权限,杨某在签署《销售合作协议书》有义务了解“德某公司广州营销中心”的商事信息,亦有义务向璞某公司了解黄某否有权代表璞某公司签署上述协议,故其作为相对人没有充分理由相信黄某代表璞某公司签署合同的权限。因此,黄某该无权代理行为亦不构成表见代理。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合同中约定由本地法z院管辖,能视为约定了管辖法z院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本地法z院”属于约定不明,仍应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z院。

裁定书节选: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根据原告提交的诉状及证据材料显示,原告基于其与被告共同签订的《订单补充协议》提起本案诉z讼,要求被告向其支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虽案涉《订单补充协议》中约定:“……逾期超过七天的,乙方将直接通过本地法z院起诉,……。”但因“本地法z院”的约定不明,故本案无法根据约定内容确定管辖法z院,本案仍应依照民事诉z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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