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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z院怎么判抚养权咨询承诺守信「广州合拓」

产品编号:2773882024                    更新时间:2024-06-22 08: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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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广州买房时父母转账帮忙,离婚时父母起诉还款可以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借z款还是赠予,则应按借z款处理,夫妻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z高人民z法z院关于人民z法z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婚方借z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z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高男从李母处取得的60万元中有40万元直接转账支付给广州新华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另外20万元其转账支付给吕女,而吕女于得款次日向广州新华建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284456元,吕女未举证证明前述20万元款项的去向,由此足以证明该6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高男、吕女夫妻共有的天河区某街5号2103房。

关于李母与高男之间是否存在借z款关系的问题。李母与高男之间为亲属关系,借z款时未出具债权凭证不违常理,即便上述《借条》及《债权债务确认书》为事后签署,亦不足以说明上述款项系赠与。相反,结合现实情况,长辈亲属在晚辈亲属创业购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资助实属正常,体现其对亲人浓厚的亲情和关爱。但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讲,不能将这种资助理所当然的认定为赠与,这种坐享其成的思想,不能为法律所提倡和司z法裁判所确认。在李母没有明确表示为赠与的情况下,这种资助应视为以帮助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在李母要求高男、吕女偿还的情况下,高男、吕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离婚协议中探望权如何约定?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望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z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望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望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子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望女/子。遇有特殊情况,探望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有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望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望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10周岁以上,具体探望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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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债务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属个人债务还是属夫妻共同债务,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该侵权行为产生的终目的是为了行为人的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侵权人驾驶车辆为营运车辆,其营运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在上下班、个人游玩途中或驾驶车辆进行其他与家庭生活无关的活动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其个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其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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